廣東東莞正在開展首次社保定點醫院的“3A”信譽評級,全市共有66家定點醫院入圍參評。社保部門表示,雖然這一評審結果,不會直接影響成為定點醫院的資格,但市民會用腳投票,傾向於去信譽度更高的醫院。這相當於一個“馳名商標”的評選,如果獲得的評級越高,醫院也會獲得更多的社保資源(9月22日《南方都市報》)。
  假如是充分競爭市場,當然不難通過信譽評級而形成良性競爭機制,但是對於一個非充分競爭下,並且有更多政策依賴的市場,信譽評級究竟如何評以及可能產生的影響,卻還需審慎評估。
  雖然社保醫院的信譽評級,標準主要分為該醫院的社保醫療服務水平、醫師社保知識瞭解度和社會滿意度等3大因素,而來自公眾的滿意度,更是占了20%的比例,但與其說這些指標體現的是醫院的信譽,毋寧說比的仍然是醫療實力。尤其是在當下醫療資源的分配本身就存在較大不平衡的情形下,那些匯聚了更多醫療資源的大型綜合性醫院,無論是醫療服務水平還是醫師經驗,即便在公眾滿意度方面,顯然有著難以撼動的先天優勢,大醫院在信譽評級上占儘先機,也就不難預期。如果更多基於醫院實力的信譽評級,導致社保政策和資源再度向大醫院傾斜,會否導致社保資源的過分聚集,加劇醫療資源分配的失衡,恐怕絕非杞人憂天。
  基於此,醫院信譽其實不應與實力混同,而對於社保醫院實力上的差距,倒是更應通過社保政策的調整和傾斜加以彌合,而唯有具備了醫療資源分配相對均衡這一前提,醫院的信譽評級才更公平可靠,也才更有助於良性競爭機制的形成。
  江蘇 武潔/醫生
  (原標題:醫信評級勿成實力比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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